(早报讯)马来西亚社运分子及艺术工作者法米惹扎两年前在其面簿账号上载首相纳吉的小丑图,今天在怡保地庭被判罪名成立,须入狱1个月和罚款3万令吉(约1万新元)。
被告律师佐汉提出上诉要求后,法官诺拉希玛准许以1万令吉保释及暂缓监禁刑罚。
41岁的法米惹扎(Fahmi Reza)今早11时许在母亲和友人的陪同下抵达怡保地庭,以一身全黑衣裤和黑帽打扮,背着红色包包,手持着一本簿子出现。
法米惹扎是在2016年1月31日上载恶搞纳吉的小丑图,结果不到几个小时后就被警方告诫,要谨慎和守法地使用社交媒体。
尽管受到警方告诫,但却激发他的灵感,并在同年2月8日设计一张假冒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发出的警告,“提醒”民众不得散播侮辱国家领袖的图像,还刻意附上纳吉的小丑图。不过,通讯委员会否认他们曾发出类似的“警告”。
之后,他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即意图伤害他人感受的罪名下被控上庭。在此罪名下,被告可被判最高监禁1年、罚款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