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马来西亚大选渐近,但槟州首长林冠英却官非缠身。警方证实将就消费税之歌一案,本周内传召他录取口供。备受关注的“林冠英与商人彭丽君涉嫌低价买卖洋房案”也将在明天(26日)开审。
林冠英也是反对党民主行动党秘书长。上述案件意味他接下来除了要忙于领导民行党备战大选,还要分身处理这些案件。这两起案件是否可能对林冠英或民行党选情造成冲击,目前仍有待观察。
据《东方日报》报道,槟州副总警长罗斯里昨天出席槟州警察总部第211届警察日后向媒体指出,警方目前正援引通讯及多媒体法令调查林冠英的“GST之歌案”。根据相关条文,罪成者将面对最高5万令吉(约1.7万新元)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林冠英于3月17日出席槟城双溪槟榔一栋公寓的“人民免费补习班”开幕礼时,在致词尾声要求大会播放以儿歌“ABCD”改编的“消费税之歌”,然后即兴带动现场学生及出席者一同高唱这首歌。
此外,“林冠英与商人彭丽君涉嫌低价买卖洋房案”也将在明天开审。林冠英被控于2014年7月18日在光大28楼办事处的会议室,使用身为槟首长的职权让自己及妻子受惠。
控状指林冠英批准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的申请,将西南区两地段的用途从农业地转为住宅地,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罪成的最高刑罚为坐牢20年,罚款不少于贿款的5倍或最少1万令吉(约3360新元)
林冠英也被控2015年7月28日在宾鸿路某洋房,以280万令吉或比市价低427万令吉的价格,向屋主彭丽君购买这所房子。林冠英当时知道自己和彭丽君有公务往来,因此触犯刑事法典“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监禁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