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马来西亚政府今日(26日)向国会提呈反假新闻法案一读,其内容包括以严刑打击假新闻,最高刑罚为10年监禁,或罚款50万令吉(约16万8000新元),或两者兼施。
当今大马报道,这项法案将“假新闻”诠释为“任何完全或部分不实的新闻、资讯、数据或报告,包括专题特写、视觉、录影或其他任何能够传达文字或概念的形式”。资助或教唆制造假新闻者也将面对相同的严峻刑罚。
该法案第6条规定,出版者有义务在“知道或合理相信该出版物包含假新闻”后立即删除“假新闻”。
此法案也允许单方面(ex-parte)申请庭令,以删除被认定为 “假新闻”的任何资料。若出版方不遵循则会面对最高10万令吉的罚款。
虽然该法案仍旧允许挑战庭令,但第8(3)条文则阐明,若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获得庭令,则不可再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