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马来西亚第14届全国大选的投票日定在5月9日(星期三)。教育部长马哈基尔宣布,投票日为全国约10万200所学校的特别假期(cuti peristiwa khas);人力资源部长里察烈则提醒雇主在选举日给予员工合理的时间履行公民职责,否则可判罚款及监禁。

选委会主席哈欣·阿都拉10日在新闻发布会宣布,第14届全国大选的提名日落在4月28日(星期六),而投票日则定在5月9日(星期三)。竞选期长达11天,至5月8日晚上11时59分为止。。

人力资源部长里察烈促请雇主允许员工在投票日当天去投票,以履行选民责任。

不过,大马雇主联合会执行董事三苏丁说,雇主没有必要给予特别假期去投票,雇主只需要在投票日当天安排合理的时间,让雇员前往投票。

《星洲日报》引述他说,任何雇主间接或非间接、或以其他方式骚扰员工在合理时段投票,将因为抵触1954年选举罪行25(3)法令条文,面对多达5000令吉(近1696新元)的罚款,或长达一年的监禁。

此条文也阐明,雇主不能在员工投票期间,因为员工没来上班而扣除员工的薪水或报酬,或对员工施予罚款或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