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继比利时、法国、奥地利、丹麦等欧洲国家之后,荷兰也禁止在公共场所佩戴遮面的穆斯林头饰。
荷兰参议院周二以44票对31票通过了这项新法。
该法律不仅涉及遮掩全身的布卡(burqa)、只露出双眼的尼卡布(niqab)等蒙面罩袍,也禁止在学校、公共交通、政府机关和医院等场合戴电单车头盔、滑雪防护面罩等其他遮盖面部的用品。而大部分穆斯林女性所戴的不遮掩面部的头巾则不在限制之列。
荷兰政府称,这一新法是“宗教中立”的,不针对某一宗教群体。禁令的支持者指出,为了安全和在公共场合保证有效的交流,采取这一措施是必要的。但批评者认为,该法律是针对一些穆斯林女性的特殊服饰而制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