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哈迪:在马贪污要坐牢但不必终身监禁马哈迪(右)在发表演说后,接受出席者的提问。(星洲日报)(早报讯) 马来西亚首相马哈迪指出,贪污者必须受到法律制裁,但他不认为在大马贪污罪须判处终身监禁的地步。据星洲网报道,马哈迪周一(24日)在牛津伊斯兰研究中心回应他是否支持判处贪污罪成领袖死刑的提问时说:“他们可能会被监禁。至于监禁刑期则取决于他们贪污的程度。我认为,不同程度的贪污行为须接受不同的刑罚,但我们还没有到判终身监禁的地步。”马哈迪说,在大马,贪污罪成者将会监禁,在一些国家则会判处死刑,但死刑可能无法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