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十多年前,四名韩籍二战劳工对日本企业新日铁住金公司(前身为新日本制铁)发起的索赔。当地时间30日,这起诉讼案终于以原告胜诉告终。
据报道,韩国大法院即最高法院全员合议体30日维持原判,判处新日铁住金向2014年去世的吕某等四名韩籍受害劳工每人赔偿1亿韩元(12万1501新元)。
中国新闻网引述报道说,终审法庭指出,日本法院否认赔偿责任的判决违反韩国宪法,在韩国没有法律效力,韩日签署《请求权协定》并不意味着受害劳工的索赔权消灭。从诚信原则出发,作为加害方的新日铁住金主张索赔时效已过的做法是无法容许的。
分析认为,韩国法院责令日本企业赔偿二战劳工后,日本政府可能做出诉诸国际法院等强硬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