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泰国宪法法院27日宣布,将在今年3月7日就泰国选举委员会申请解散泰爱国党一案进行宣判。


宪法法院发表声明说,法院经过讨论,认为本案证据充足,无需进一步调查,因此定3月7日开庭审理此案,并于同日宣判。


泰国大选定在3月24日举行。亲前首相达信的泰爱国党2月8月突然宣布提名泰王长姐乌汶叻竞选首相,震惊四方。泰王哇集拉隆功当天深夜发出敕令表示反对乌汶叻参政。


选委会三天后就以“王室超越政治与保持政治中立的条例”为由,裁定大公主不具备参选首相的资格。泰爱国党随后被指违反政党法令,面临宪法法院下令解散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