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韩国宪法法院裁定,现行的禁止堕胎法及惩罚实施堕胎手术医生条文侵犯妇女自由选择权利,均属违宪,勒令政府须在明年12月31日前修法。


韩国是发达国家中少有将堕胎刑事化的国家。韩国1953年立下有关法例,明令妇女除强奸或健康理由外,不准在怀孕任何阶段堕胎,否则会被罚款,甚至监禁。


韩联社形容,有关裁决具标志性意义,意味着韩国社会文化发生重大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