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马来西亚法庭今天驳回前首相纳吉提出修改或撤销其面对的七项有关SRC国际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约1400万新元)的洗黑钱、失信及滥权控状的申请。


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指出,无法认同纳吉代表律师莫哈末尤索提出的两大申请理由,即此案控状存有缺陷,以及认为控方滥用法庭程序。


他说,三项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AMLA)的控状清楚阐明,纳吉银行户头的收益转账是通过非法活动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