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马来西亚一名印裔男子今年2月在吉隆坡的地铁站电梯内抢劫并暴打妇女,昨天(6月21日)被判坐牢18年和五下鞭刑。


星洲网报道,吉隆坡地庭法官马岩塔立在这名26岁被告完成自辩后,作出这项刑罚。他表示,检控方成功证明案件超越了合理疑点。


被告G·迪纳达雅兰,于2月14日在蕉赖珍珠花园地铁站电梯内,抢劫一名华裔妇女的手提袋,更将她拳打脚踢至满身伤。有关干案过程被电梯内的闭路电视拍下,并在社交媒体上掀起众怒。


被告于2月18日晚上在其蕉赖花园的住家被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