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马来西亚前副首相阿末扎希周三在吉隆坡地庭再面对七项贪污控状,他否认所有罪名。阿末扎希之前已经被控失信、贪污及洗钱等47项罪名。若加上最新的七项,他一共面对54项罪名。


根据最新的七项控状,阿末扎希被控在2017年3月28日、5月4日、9月、11月、2018年1月10日、2月12日和3月2日,在布城Seri Satria,收取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总共新币424万新元贿金。阿末扎希则以内政部长身份延长Ultra Kirana公司的合约,让该公司继续成为内政部中国旅客一站式中心服务和海外签证系统的唯一供应商。


阿末扎希被控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他一旦罪成,可被判监不超过20年及罚款至少1万令吉(约3300新元),或不少过贿款的五倍,视何者为最高。地庭法官阿祖拉批准阿末扎希以20万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