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马来西亚政府通过内陆税收局向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弊案关键人物刘特佐有密切关系的陈金龙(译音)追讨2010年至2013年间共约6800万令吉(约2230万新元)所得税欠款。


星洲网报道,作为此案起诉人,政府1月15日通过税收局入禀诉讼,并列43岁的陈金龙为答辩人。根据法庭的时间表,高庭副主簿官法拉今天(8日)在网上通过电子审查系统进行过堂,并在3月16日进行案件管理。


根据诉状,答辩人在2010年、2011年、2012年及2013年估税年须缴付270万6803令吉84仙、2209万零949令吉92仙、3547万9911令吉48仙以及153万8473令吉零4仙,并已在志期2020年9月30日的估税通知书中列明。


去年11月24日,政府以挂号信将上述通知书寄到陈金龙位于吉隆坡甲洞中央花园的最后已知地址,这封通知书也没有被退回。


政府说,答辩人所得税户头的782令吉零2仙盈余扣除以缴付2010年估税年所得税后,须缴付余下270万6021令吉82仙所得税欠款。


“由于答辩人没有在发出估税通知书后的30天内,缴付270万6021令吉82仙、2209万零949令吉92仙、3547万9911令吉48仙以及153万8473令吉零4仙欠税,因此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3条文,欠税将增加10%,即在2010年至2013年估税年当中,欠税分别增加27万零602令吉18仙、220万9094令吉99仙、354万7991令吉14仙及15万3847令吉30仙。”


政府说,答辩人迄今尚未缴付上述总数为6799万6891令吉87仙的欠税。


因此,政府要求答辩人缴付6799万6891令吉87仙、从裁决日算起的每年5%利息、堂费及其他法庭任何合理的费用。


根据马国财经杂志“The Edge”早前报道,调查一马公司弊案的官员发现,该公司的资金流入4家新加坡公司,这些公司皆是由刘特佐的得力助手陈金龙所拥有。


这4家公司也被指花费2亿4759万美元,从全球30家珠宝商处购买珠宝。


此外,陈金龙被指负责管理刘特佐位于新加坡和瑞士的银行户头,有关户头相信是用来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