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马来西亚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强调,紧急状态并非是为了阻止国会召开而颁布。尽管目前是实施紧急状态时期,但国会仍然可以召开。


国家皇宫总管阿末法迪尔周三(24日)发文告说,在2021年紧急状态(必要权力)法典第14(1)(b)条文下,国家元首可以在首相的建议下,决定解散国会、召开国会及休会的日期。


因此,某方面声称落实紧急状态以致阻止国会召开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文告说,元首于1月12日在首相慕尤丁的建议下颁布紧急状态,只是为遏制冠病疫情采取积极的策略,尤其疫情至今已夺走了1000多条人命。


文告说,元首今天在国家皇宫接见上议院主席莱士雅丁博士和下议院议长阿兹哈时,表达了这项观点。


“在这场会面中,元首强调马来西亚是奉行民主制度的国家,国家行政部门不管是行政、司法或是国会,都必须奉行宪法至上的原则。对此,元首认为国会在紧急状态期间可以召开,但必须是首相向元首建议的合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