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离婚前改信伊斯兰,单方面为三子女改教并获霹州伊斯兰法庭判得抚养权,怡保高庭却把抚养权判给印裔妇女英迪拉。尔后上诉庭推翻高庭判决,妇女争取三名子女脱离伊斯兰失败。此案引内阁关注,纳吉指示三名部长与总检察长磋商解决之道。
(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印裔妇女英迪拉争取三名子女脱离伊斯兰失败的案件,不但震惊当地非穆斯林社群,也引起内阁关注。首相纳吉已指示三名部长与总检察长磋商解决之道。
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说,这三名部长包括旅游及文化部长纳兹里、卫生部长苏巴马廉及首相署部长加米基尔,他们上周四已会见总检察长阿班迪。
纳兹里是在2009年英迪拉案件出现时,担任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苏巴马廉是印裔政党国大党主席,加米基尔则是掌管伊斯兰事务的首相署部长。
英迪拉的前夫柏玛拉班在2009年3月1日改信伊斯兰后,改名莫哈末利端,他过后与英迪拉离婚。莫哈末利端于同年4月2日在英迪拉不知情下,向霹雳州伊斯兰局申请为三名当时12岁、10岁和11个月的孩子改信伊斯兰,并在同年9月在伊斯兰高庭取得这些孩子的抚养权,莫哈末利端过后带走小女儿柏姗娜。
怡保高庭2010年3月11日宣判英迪拉获得三名子女的抚养权,并谕令莫哈末利端把小女儿柏姗娜归还给英迪拉。怡保民事高庭也在2010年7月28日宣判莫哈末利端替三名子女改信伊斯兰是无效的。莫哈末利端及霹雳宗教局等六造不满裁决而向上诉庭上诉。
两庭判决矛盾
警察总长拒绝执行逮捕令
由于莫哈末利端一直拒绝交出小女儿,怡保高庭去年5月30日宣判他藐视法庭,并下令警方替英迪拉寻回小女儿。但是全国警察总长卡立指民事法庭与伊斯兰法庭发出互相矛盾的庭令而拒绝执行逮捕令。
上诉庭去年12月30日,以二比一的票数裁决,民事高庭无权审理英迪拉与改信伊斯兰前夫争夺孩子抚养权一案,因为此案必须由伊斯兰法庭审理。上诉庭也推翻怡保高庭指莫哈末利端单方面为三名孩子改教无效的裁定。英迪拉随即向联邦法院上诉,联邦法院将排期审理此案。
上诉庭的裁决引起马国非穆斯林的震惊及恶评如潮。等待了七年的英迪拉当时激动的说:“我不是穆斯林,我的孩子也不是穆斯林,为何我要去伊斯兰法庭?”
马国佛教、基督教、印度教、锡克教及道教谘询理事会委派的旁听律师许统义当时说,对马国少数民族而言,这真是令人难过的一天。 他说,非穆斯林被剥夺了在民事法庭追讨公道的机会,上诉庭的裁决更认同配偶可单方面替孩子改教,这是非常令人难过的裁决。
许统义赞扬勇于提出异议的法官哈密苏旦,特别是强调联邦宪法承诺保障少数民族权益。“但从本案看来,所谓(宪法)保障已失去意义。……(因为)一个母亲的孩子被夺走,然后七年都无法见到亲生骨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