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综合讯)轰动新马两国的新加坡兄弟在槟城遭禁锢勒索案,四名马来西亚籍被告昨天在庭上改口认罪,承认非法限制狮城兄弟的行动 ,各被判坐牢一天及罚款1000令吉(约350新元) ,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一个月监禁替代。


四名被告是徐国峰(37岁,推销员)、骆家伟(23岁,无业)、郭建忠(26岁,无业)及泰裔男子武雷(30岁,无业)。


他们3月2日首次被控上法庭时皆不认罪,获准保外候审,但此案昨天首次在推事庭过堂时,四名被告全都改口认罪。推事乌玛德丽在下判后提醒被告不要重蹈覆辙。她说:“若再犯,法庭是不会给你们第二次改过的机会。”


四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普仁为他们求情时说,其当事人已认罪,而且是初犯,也诚心向法庭与受害者道歉,更为法庭省下审讯时间与费用,因此希望法庭从轻发落。


根据控状,四名被告被控于今年2月22日下午4时至2月24日下午2时45分,在槟城乔治市多个地点非法限制新加坡商人黄智豪(28岁)及黄家豪(27岁)的行动,触犯刑事法典第341条文(非法限制他人行动/非法禁锢)。在此条文下,罪成者的最高刑罚是监禁一个月,或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马国警方之前是以绑架罪调查此案,但最后是以相对较轻的非法限制他人行动罪提控上述四名被告。若他们被控绑架,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及鞭刑。


新加坡兄弟黄智豪及黄家豪2月22日到槟城出差时遭人掳走,匪徒过后联络他们在新加坡的家人,勒索25万美元(约33万新元),他们的家人过后报警。


新马警方联手调查此案,马国警方2月24日在槟城一家廉价酒店救出两名受害者,随后逮捕这四名嫌犯。新加坡警方也在国内逮捕另四名嫌犯,其中两女一男已被控企图勒索。一旦罪成,可判坐牢两年至五年及鞭笞,但女性将豁免鞭刑。(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