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美国司法部在针对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诉讼中,没有提及马国首相兼财长纳吉,但32次提到“马国一号官员”,指他涉嫌窃取一马公司高达7.3亿美元(约10亿新元),而诉状中的各种形容都剑指纳吉,《华尔街日报》更引述调查消息人称,此人正是纳吉。


根据诉状,“马国一号官员”在一马公司拥有权威地位,控制所有金融交易和投资,以及重要人事的委任与革除。一马公司若需要政府的担保,或影响政府的政策,都需得到这位一号官员的批准。


诉状也提到,“马国一号官员”和被指挪用一马公司资金的里扎有亲属关系。里扎是纳吉的继子。


诉状还说,“马国一号官员”涉及的最大笔转账,是于2013年3月汇入其私人银行户头的6亿8100万美元(约9.2亿新元)。“马国总检察长已公开表示,接受这笔钱的账户属于马国一号官员。”


对此,马国民主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说,上述种种描述都显示,“马国一号官员”就是纳吉。


他昨天召开记者会指出,总检察长阿班迪曾宣布,纳吉的私人银行户头确实收到6亿8100万美元,但这笔钱是沙特阿拉伯王室给纳吉的私人捐款,因此纳吉并没有涉及贪污。“除了纳吉,(阿班迪)没有宣布其他官员(曾收取上述巨款)。”


他还说,根据一马公司章程第117条文,有权控制一马公司的交易,以及委任和革除重要人事的人,就是一马公司前顾问团主席纳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