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干过这些坏事,我们就可以拿来作为借口吗?”



星云大师说:分享故事:陈姓书生在神庙里读书,夏夜酷热,他脱去衣服露出上身,在廊下睡着。半夜里,他梦见神明将他召到座前斥责。陈辩解说:“神殿上不是早已有几个生意人,袒胸露怀地睡在那里。我只是睡在廊下,为什么反而受到责备?”


神说:“尽管他们随地倒卧,但你却不可以。他们都是一般见识的人,不值得与他们计较!而你是读书明理的君子,怎能不知礼?”


神明继续说:“君子为人处世,可随俗的就随俗,不必标新立异;不可随俗的就不随俗,也不必苟同。世人对于那些违礼的事,动不动就说某某人也曾做过。假如我们都不去思辩事物的是非与善恶,而只是议论此事是否曾经有人做过,那么,自古以来,哪样事没人干过?难道因从前有人干过,就可以拿来作伤天害理的借口吗?”书生听到这里突然梦醒,自觉惭愧。


明心不昧


守法度是我们处世的根本。然而,有些人却持有这样的想法:“只要不被捉,触法有什么关系?”这是非常错误的观念。人浮于事,我们还要能识大体,所谓识大体,就是懂得顾念别人、顾念社会、顾念国家,因国家社会就是我们的大体。一个人如果只知照顾自己的利益,置国家社会的利害于不顾,就是不识大体。


世间的是非、好坏、善恶很多,也很难有一个确切的标准,但是标准不明确并非要我们不明是非,我们心中对是非善恶,还是要有因果标准,要有所认知,要清楚明白,也就是要明理而不惑。识因果而明理可以判断是非,识因果而不惑可以分别善恶;能够如此,我们才能明心不昧。


摸摸良心


然而,放眼今日社会,不少人贪功求利,浮夸不实,以为“在人后做尽坏事而无人知”就是高明,有这种想法实在危险。要知道投机只能取胜一时,早晚还是会让人识破,不是长久之计,唯有笃实行事,才能获得永久的信赖。


有句话说:“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意思是:“天地万物皆有本有末,凡事都有开始和终了,我们做人处事能夠明白本末、终始的先后次序,就能接近“修己治人”的道理。


儒家有“性善”与“性恶”之说;佛教主张人人有佛性,佛性就是良心。良心人人本具,只是有时因境遇而忘失,需要找回。有良心的人,做事之前,必先摸摸良心,问问看这么做是对或不对,千万不能昧着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