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日报今日新闻)红山一带,居民申诉,组屋附近的停车场被“禁用”,少了67个车位,买了停车月票却没位停,有时甚至不敢开车出门。


本报接获读者通报,红山一带开发路(Hoy Fatt Road)第43座、44座及第47座至50座组屋的居民在上个月16日收到建屋局来函,告知购买停车月票的居民,从今年7月起不能使用附近教育部校群中心的停车位。


居民叶先生(56岁,杂工)表示,他住在开发路一带已30年,组屋停车场的50个停车位,其实自2009年起已无法应付居民的需求。


“之前的议员马炎庆花了约两年时间,终于在2011年7月,成功为购买停车月票的居民争取到附近校群中心的67个停车位,岂料如今却打回原形。”


叶先生说,过去5年来,校群中心的停车位解决居民的停车问题,每晚都爆满。


“我们获悉建屋局与教育部的5年协议将在月底终止后,一些邻居为了保住停车位,若路程不远的话,宁可选择搭巴士,也不愿开车离开停车场。”


记者日前走访停车场,发现到了下午4时,停车场只剩4个停车位,而校群中心停车场则相当空旷。


另一停车场偏远上下还得爬楼梯


有居民透露,曾致电建屋局帮忙解决停车问题,当局建议居民可考虑把车停在第51至59座组屋的停车场。不过,有居民认为,该停车场距离约300米,还需爬楼梯,因此并不太方便。


居民戴先生(62岁,德士司机)告诉记者,他和太太都是乐龄人士,双脚行动不便,若选择走到其他较远的停车场,相当困难。


“这一带很多街坊都是乐龄人士,没办法走那么远,而且还要上下楼梯,实在不便。我们接下来应该会请议员帮忙,恳请教育部再开放停车场,让购买停车月票的居民使用。”


完整新闻请阅读06.07.2016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