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你和我一样,曾不幸和无奈地被卷入闹得天翻地覆的口舌之争。在一来一往和不长眼的语言“子弹”下,一对情侣或兄弟或朋友越吵越凶,谁都不肯退让,相继不顾一切地出击,直至把对方扳倒才肯罢休。
日常对话未必有严谨逻辑
结果,烟硝味散尽后,你抱住伤痕累累的身体感叹,不就是那么一点一言不合吗?为何会失控地演变至一发不可收拾的残局?两人如何从讨论去哪里度假,升温至彼此相逼决裂分手的绝境?事过境迁,倘若你还记得起那场争吵不休的对话内容,你可能会发现,自己没必要以某句话来做出还击,或对方的某个指责毫无逻辑。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并非通过系统化争辩来寻求真理的哲学家。你我的日常对话未必有严谨的逻辑为根据,当来到吵架时,逻辑与道理更是时常消失得不见踪影。我们不喜欢正面回答问题,遇到刁钻问题时会搪塞说“我不记得了”,或尝试赶紧转换话题,抛出“曲线球”以逃离不利于自己的处境。然而,这一切可算是人之常情,你终究会原谅自己与对方不够完美的争辩能力。
不过,当你把这般“人性化”的争辩行径搬上法庭证人栏时,你会发现任何不完美的回应都可能成为你的致命伤,换来你最终付出惨重代价。
律师经常在盘问证人时使用是非题,例如“你是蓄意带武器到案发现场的,是或不是”。这是常见的盘问技巧之一,因为律师可借具有局限性的是非题,引导盘问内容的去向,然后一步一步地建构自己当事人的立场。
然而,每个人的立场与出发点都不一样;你觉得你所问的是非题极为关键,但对我而言,你的问题既无意义,也没有答案。无论有何苦衷,你越是不愿意正面回答律师的问题,你就越可能被当作一名不真诚作答的证人。
审讯不应是记忆力测试场
“我不记得了”也是证人们常给的一个答案。例如,证人先给A版本答案,后来又作出B版本说辞,当被质问为何立场反复时,证人解释,那是因为他无法清楚记得发生在好一段时间以前的事情。
我们能谅解日常生活中的遗忘,但来到法庭上,这般不够精准的记忆却可让你被定义为不诚实的证人,被对方律师质疑你作为证人的可信度。一名证人的法律义务是竭尽所能在庭上回答问题,在律师看来,你漏洞百出的记忆显示你违反了这项义务。
我国最高法院上诉庭在2014年针对一起民事投资纠纷所发表的判词中,提醒法官们在评估证人的可信度时,应避免过度注重证人的表面行为,例如证人在作答时是否“显得”迟疑不安,以及证人对过去事件的回忆是否有欠准确性。
上诉庭表示“审讯不应该成为测试记忆力的场所”,而且法官们应记得,证人在庭上供证比一般人在日常“问话”中面对更大的压力,“最诚实的证人也会表现欠佳”。
说到底,庭室里的证人和你我一样都不完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