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报纸,时不时会看到雇主虐佣或是女佣犯罪的法庭新闻。


一名64岁的女经纪,对女佣诸多挑剔,三个月内为了芝麻绿豆小事,如没把筷子收好、地板洗不干净等,多次对女佣动粗。女佣暗中传字条向邻居的女佣求助,邻居担心女佣安危报警,揭发女经纪的行径,结果女经纪被判坐牢28周。


一名46岁的女雇主,一年半不让女佣休假,不发薪水,一生气就打女佣,把女佣的左眼打瞎,被判坐牢20个月和赔偿女佣3万8540元。


一名25岁的女佣,经常被女雇主骂,把满腹的怨气发泄在12个大的女婴身上,掐死哭泣的女婴,误杀罪成坐牢七年。


一名33岁的女佣,多次对年仅11岁的小雇主,做出猥亵行为,录下亲热的视频威胁小雇主不能把事情说出去,被判坐牢18个月。


伤害已造成 悲剧已发生


根据《刑事法典》,因虐待女佣而被定罪的雇主或雇主家庭的成员,会面对更严厉的刑罚。如果受害者是女佣,法庭可判处施虐者的刑罚是一般刑罚的1.5倍。罪成者永久禁止雇用女佣。《刑事法典》检讨委员会,就建议加强保护弱势的受害者,这就包括未满14岁的少儿、弱智或残障以致无法自我保护的弱势者。犯罪者罪加一等,刑罚可达一般最高刑罚的两倍。


女佣犯法,也会面对法律制裁,包括永久禁止前来我国工作。


犯罪的雇主或女佣,被控上法庭接受法律的制裁,在某种程度上替受害者讨回公道,但往往伤害已经造成,悲剧已经发生。伤害是永久的,悲剧也不能挽回。严刑峻法只能起阻吓作用,类似事件仍不断上演。


雇主与女佣之间如何相处,是一门学问。专家会跟你说,要将心比心,互相尊重、互信信任、互相迁就、互信沟通,就能避免误会与误解的产生。所谓相见容易相处难,有些人甚至无法跟父母同住,何况是女佣,每天共处同一屋檐下,摩擦迟早会出现,关键在于你如何处理。压力并不是虐佣的理由,也不是求情的因素。


同样的,女佣犯罪,不管是什么原因,牵涉到无辜弱势的小雇主,也应该受到严惩。


也有好雇主好女佣


当然,我们不能一竹竿打翻一船人,与雇主建立深厚情谊的好女佣,把女佣当成家人照顾的好雇主,也经常在我们周遭出现,只是大家都较倾向于记得负面的新闻,较容易忘记正面的新闻。


一名57岁的女佣,原本在本地帮佣七年后,打算回国与家人团聚,怀孕的雇主发现胎儿患唐氏综合征,希望女佣留下帮忙照顾女婴,她立刻答应,这一留就是19年。


一名50多岁的女雇主,雇请四个月的女佣脑部生肿瘤导致脑溢血,不但透过众筹网站替28岁的女佣筹集医药费,还无微不至照顾她,在她尿裤子时帮她清理。


也许有人会说,是雇主运气好,雇请到好女佣,或者是女佣好福气,遇到好雇主。是否如此见仁见智,就好像一面镜子,你对着镜子笑,镜子的倒影也对着你笑。你黑着脸,看到的倒影也是黑着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