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不到3个月,全球堕胎打掉的孩子已突破1000万个,平均每天11万5000个胎儿“被解决”掉,或每秒1.3个。


这不是我掰出来的,而是世界卫生组织的最新数据,上网一查就有。


本地每天‘打掉’18个胎儿


去年全球超过4100万人堕胎,新加坡前年有6815人堕胎,本地每天“打掉”18个胎儿。


据研究统计,因为胎儿有缺陷、有损孕妇健康、因奸成孕或乱伦等原因而堕胎的总和不到一成,其他九成堕胎原因,包括想迟一点再生、不想再生、担心没钱养孩子、孕妇年纪太轻,以及担心怀孕影响工作或学业。


堕胎原因很多,每个人情况也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但约九成主要还是因为个人原因而放弃,我姑且称之为“弃胎”;这样说,是为了不把这些个案与强迫怀孕或有不得已苦衷而堕胎的个案混为一谈。


追根究底,弃胎和弃婴,有什么不一样?弃婴,是生出来再丢弃,婴孩已经是人,弃婴致死,等同杀人。弃胎,是没生出来把“它”弄死。有人认为胚胎成型三个月后算人,有人认为“呼吸过”才算人。有人认为放弃胎儿是孕妇的人权,有人却认为那是剥夺胎儿的“人权”,也等同谋杀。


两者差别很多,但弃婴和弃胎本质上都是放弃生命,且不论“它”是否“人命”。


最近,一对爱玩飞镖的二十三四岁新加坡情侣,被指在台湾弃婴,虽然人都还没抓到,许多人已为他们“判死刑”,仿佛人人得而诛之。对于每秒发生超过一起的弃胎事件,我们却往往抱着“平常心”看待。


我认同法律的制裁是必要的,有罪就该查办惩治。若确认有罪,这对情侣可能面对谋杀、误杀或弃尸罪。


弃胎问题也值得给予关注


但对不相干的人“吐口水”“丢石头”很容易,难的是当自己或亲人“搞出人命”,问题变切身后,该如何面对后果和走出困境。只要不是被强迫怀孕或有不得已的苦衷,而决定放弃小生命,无论弃婴或弃胎,都应该三思而行。


现代人观念越来越开放,婚外情越来越多,婚前性行为越来越被接受,未婚先孕、婚外怀孕的概率也大增。如果弃婴事件让我们揪心、气愤填膺,或许弃胎问题也值得我们给予同样的关注。


多年前,美国有心人推动“真爱运动”,过后传到亚洲,许多青年人在“真爱立约卡”上签名,承诺“婚前没有性行为,婚后没有婚外情”,也立志“过去若做了,未来立志不再犯错”。这是值得推广的价值观。我19岁谈恋爱那年也签名立约了。


我常常想,如果现在的中学和大专学府也能推广真爱运动,让年轻人认真思考爱和生命,那该多好。我敢打包票,弃婴或弃胎问题,肯定会大为减少。


(作者是华文媒体集团新闻中心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