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社会写实剧《我们与恶的距离》,从精神分裂病患的杀人事件为起点,丝丝入扣刻划出被告家属、受害人家属、媒体、公众、网民、律师各自的遭遇、观点和交锋交会。


以正义之名处死凶手、不给被告家属生路,甚至向辩护律师泼粪,似乎都是如此理所当然,却也让人深感不安。


围堵犯错者的你和我,无形中是否也在行恶伤人?


不过,这部剧令我思考的并非善恶对错,而是这一切的价值判断是否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


杀人者该死,但如果处死精神病患、让被告家人走投无路,受害者家属就会更好受吗?能减少类似悲剧吗?争取被告权益的律师,是否活该被人泼粪,妻女也活该被人咒诅?


到底杀人的动机是什么?应该追问真相吗?不问原因只求偿命,对吗?凶手患的思觉失调(思考和知觉失调,也称精神分裂)真的会导致无差别杀人吗?或者这是杀人脱罪的借口?如果正视防治心理疾病,就能避免悲剧重演吗?


为何事实未必是真相?


求真是人的天性,自以为是也是人的惰性。凭直觉快速下结论,是懒惰思考的表现,也让我们与假的距离比想象中更近。只有退一步想多一层,多聆听多观察多阅读,才可能让我们拉近与真的距离。


作为新闻工作者,我热爱报道事实,揭露真相。但我也不时提醒自己,别因惰性而快思和武断,总要多方思考,随时接受修正和纠错。


因为“职业病”,我对真实、正确的资讯有点“偏执”,采访前尽可能获取相关人事物的所有资讯,采访时确保问清楚包括受访者确实年龄在内的所有细节和疑点,报道时尽可能再三查证才动笔。


先搞清楚事实,是寻找真相的基础。但就算如此,无论掌握到的客观事实或主观感受的,也未必是真相,还须再三求证和深入理解,才能贴近真实,远离假象。


为何事实未必是真相?因为部分的事实,让人见树不见林,或见林不见树,甚至瞎子摸象,得出偏差甚至完全错误的结论。


耳闻目见和亲身感受的,也未必是真相。简单的例子是,我们感觉静止不动时,其实正以疯狂速度移动,因为脚下的地球以每秒465米速度自转,每秒29.79公里的速度公转,所在的太阳系更以每秒230公里的速度在银河中运行。


我们或许会批评,许多“键盘酸民/键盘侠”没看清楚内容就没头没脑抨击咒诅他人的这种“脑残粉”行为不可取,但扪心自问,我们难道没批评和谴责过自己不甚了解的人事物吗?


修正成见和价值判断


我们与假的距离,实在太近。要真实地了解世界、他人和自己,就得实地观察、聆听、阅读,并愿意随时修正自己的看法。


但无论掌握再多客观资讯或主观知觉,也会形成错误的成见。要放下成见,首先要认识自己有哪些成见,并愿意承认它可能对真相造成遮蔽。


要达致准确的价值判断,首先要愿意把价值判断先“存而不论”,重新与外在世界、人事物相遇,并在相遇的过程中,修正成见和价值判断,达致鲜活而真确的认识。


或许,当我们如此看待世界、他人和自我时,才能真确地活在当下,随时掌握更多世界、他人、人性和自我的真相,时刻拉远与假的距离。


(作者是华文媒体集团新闻中心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