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会在什么情况下,忍心杀害或遗弃自己的骨肉?
虽然我们常说“虎毒不食子”,但是特定的情况下,或许还是会出现这样的伦理悲剧。例如若是亲骨肉饱受病魔的折磨而痛不欲生时,或孩子作恶多端自己逼不得已自卫,或是要保护他人,可能才会狠心下手。然而,这样的情况应该都是非常极端的。
越是让人无法想象的行为,发生后越会让人感到唏嘘,反复挑动着我们的恻隐之心。而近日接连发生的杀害和遗弃亲生骨肉的案件,又会令我们有什么样的反思呢?
翻翻最近的报纸,一名母亲和男友涉嫌在杀害四岁大的女童后,还企图毁尸灭迹。一个男婴刚出生就被人用毛巾裹得密不透风,丢进排屋门前的垃圾桶里。而谁又会忘记之前发生的新加坡情侣台湾弃婴案、勿洛北垃圾槽弃婴案、振瑞路铁锅烧尸案?
以为亲情能超越一切
显然这些情节似乎都不属于我们提到的极端情况,我们或许会忘记了案件细节,但是案件却挑战我们对亲情的根本观念。无论在什么文化中,甚至跨越生物物种,亲子之间都存在着一种最紧密的联系,也是我们所知道的世间最纯真的一种爱。
我们一直以为这种爱能够超越一切,甚至让父母甘愿为孩子牺牲。所以当杀害或遗弃孩子的事件真的发生了,我们是否会反思父母究竟是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难道那种骨肉相连的爱都无法抵挡其他的情绪?又或者嫌犯难道别无选择了?
一个小生命如果实实在在就这样诞生了,而父母根本还没做好准备,又或者没有能力抚养他成人,难道父母就没有其他的方法去处理了?
根据社会及家庭发展部网站上的数据,2019年一共有453宗领养的申请,这个数据正在逐年上升。领养和过继是自古以来就有的制度,而除了领养之外,当局也有一系列的援助方案如助养计划,确保每个孩子都不会被社会遗弃。
为什么不尝试求助?
那为什么有父母与其选择杀害或遗弃孩子,也不愿意尝试寻求援助?
当然他们做出决定时的考量以及心理活动,我们无从知道,我们从旁观者角度去探讨这些现象的时候,或许能问问自己,社会是否做得足够?是不是放弃孩子并交由他人领养是现代人无法接受的?还是当事人压根不知道有其他选择?
我很快地在网上搜索一遍,无论是社会及家庭发展部的网站,还是一些亲子论坛中,其实都有对相关课题的解说和讨论,也提供了不少资源。只不过或许这仍然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所以导致许多人在这方面仍存有误解,或不愿意去主动了解。
突破这一层心理因素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但我们仍需努力,让更多人了解不同的求援途径。只要某一天,当有父母选择要杀害或放弃孩子之时能够回头,或许就足够了。
(作者是华文媒体集团新闻中心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