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本地商人郭明忠计划收购台湾SOGO百货,SOGO的母公司太平洋流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流)周二(1日)发表声明指出,这项交易并不足以让SOGO的经营权有变动。不过,郭明忠周三(2日)通过律师予以反驳,根据台湾的刑事判决,这项收购合法有效,他获得的股权是太流公司的主要股权。
面包物语创办人郭明忠日前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透露,他以个人名义与台湾统领百货董事翁俊治合资在新加坡设立天义公司,投资台湾的SOGO百货商场。台湾《自由时报》的相关报道指出,太流前董事长李恒隆已于7月初把太流股东权利转让给郭明忠,后者已经支付定金,将收购SOGO百货。
对此,太流周二特发声明澄清指出,李恒隆的股权只占公司总发行股份的0.15%,不足以使SOGO百货的经营权出现变动。
天义公司周三通过普华商务法律事务所发出声明回应指出,李恒隆的股权只有0.15%,是因为公司有虚伪不实的增资登记,稀释了他的股权。“相关不实登记经依法撤销后,即恢复李恒隆先生对太流公司的控制权。”
声明也指,太流公司于2002年9月之前原登记及实际资本额为1000万元新台币(45万新元),李恒隆是最大股东,股权超过60%。
不过,太流在周二的声明中说,公司股权的相关争议,已经过多次法院确定判决,确认远东集团关系企业自2002年以来对公司的现金增资是合法有效的,法院判决有效,且判决内事实认定,依法并不会因为公司极少数股权转让,而有所改变。
太流是远东集团的子公司。
对此,天义公司在做出回应的声明中指出,这点与刑事判决不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