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SGX RegCo)宣布改进管制主板上市审理的规定,提高对上市主理商(issue manager)和它们的尽责调查标准的监督。


它决定把新加坡银行公会(ABS)的“上市尽责调查准则”(Listings Due Diligence Guidelines)以及对上市主理商(issue manager)的独立性规定,纳入我国股市的主板挂牌条例。


这些条例修订,在今天(1月10日)正式生效。


根据新交所监管公司,上市主理商必须进行足够的尽责调查,新交所监管公司将考虑银行公会的这个准则,以评估上市主理商进行的尽责调查是否足够。


它说:“这些改进以及主板挂牌条例的其他改进,是在2018年底公开征询获得普遍意见支持之后。”


新交所监管公司正在把现有对上市主理商的独立性规定,编入主板挂牌条例,并且将发布作业准则(practice note),就它评估影响上市主理商的独立性的因素,提供应用指导。有关作业准则将设定情况和有关的门槛,以衡量上市主理商是否具独立性。


新交所监管公司也会明确要求申请上市的公司的所有董事和执行员,无论是已建议委任或已委任的,负责确保在申请上市时提呈新交所的资料以及在新交所网络(SGXNET)的宣布,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完整及准确并且不误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