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若挂牌公司需在4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召开常年股东大会,将自动获60天延后期限。
此外,若挂牌公司需在5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呈交统计表(annual return),也一样自动获得60天延后期限。
根据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今早发布文告显示,上述规定也适用于日前已获批延后召开常年股东大会的挂牌公司。
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SGX RegCo)上月已宣布,给予所有挂牌公司多两个月时间,最迟至今年6月30日举行大会,以批准它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业绩报告。根据《联合早报》汇集的资料,至少有50家公司已获批延后召开常年股东大会。
文告也说,新交所监管公司目前也与会计与企业管制局协商,让原在今年9月29日之前举行大会的挂牌公司也能获得延后期限,以批准它们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业绩报告。
而会计与企业管制局也将继续关注局势变化,对于今年7月之后召开常年股东大会的挂牌公司,当局会再考虑是否延后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