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毒打视自己为“姐姐”的低智商女生,用尽各种狠毒手段施虐,残忍程度超乎想象。
这样一名女罪犯的内心究竟有多阴暗,仿佛一丝善良仁义的光明也无法渗透,往黑洞伸手一抓,尽是一个个丧失人性的邪恶念头?
本地媒体上周报道一起重伤他人致死的命案,揭露一对年轻夫妇陈惠珍和潘学泉如何在八个月内,把他们亲密称之为“妹妹”的26岁余玉莲活活虐死,犯案过程令人发指。
没有明显夺命意图
涉案夫妇与受害女生没有亲属关系,女生因为无依无靠,夫妇俩“好心”收留她,岂料却是女生噩梦的开始。
夫妇被告认罪当天,所有残酷施虐的血淋淋画面,在庭上一一披露;有媒体同行拿到案情资料后的反应是“新闻点很多”,意思为这起案件有许多罕见的细节,无论从哪一个点入手下笔,都是令人震撼的新闻内容。
犯下劫杀或情杀的罪犯,有的是预谋干案,有的是一时冲动行凶,往往可在某一程度上找到罪犯干案的动机,例如高文双尸案中的欠债警员,或不甘戴绿帽而从印度尼西亚找来帮凶的吃醋丈夫。
本案的陈惠珍和潘学泉没有明显的夺命意图,他们所展示的是尽其所能地剥削与虐待的行为,换来的是余玉莲一点一点剥落的意志,以及随着身体的痛楚衍生扩大的就范服从。
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犯罪心理?根据心理卫生学院精神科医生的评估,陈惠珍的“精神构造极为复杂”,同时患有多重精神问题;除了有边缘型人格障碍,她也受抑郁症困扰。医生相信,陈惠珍的施虐行为与其精神疾病有关联,但她并非精神失常,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并且是有意识地让余玉莲受苦。
不能因精神病脱罪
虐人至死的罪名不可恕,患精神疾病不能成为对他人施暴的借口,更无法成为脱罪的理由,高等法院法官在下判时,也表明不会把陈惠珍的精神状况当作有力的求情因素。
但陈惠珍患病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如医生所指出,她已被精神病的痛楚折磨多年,若要康复,极可能需要至少10年的时间来医治。
精神疾病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仍存在着许多有待解开的谜题,也可能需要更细致的分类与诠释,包括探讨环境因素对精神病患者所构成的影响。不过,关键是,任何的探索思辨都得谨慎避开,以为精神病患者就是有暴力倾向的误区。
(作者为《联合晚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