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路上频见男女手执鲜花,青春男青春女,眼神脉脉,不言之语堪看。花儿颜色,当是最娇艳欲滴时候。也许这一株是远从千里外荷兰花田里飞来的呢,像情愫太初,有时候先敛翅,在冷藏室里保鲜,时辰到了,才被请出来当小天使。


我不谙送花,借口花一送便俗了。今龄入花甲,丝的好友,听说我没送过花予她,睁大眼睛不相信。人们对喜欢嬉弄几个文字当成诗作的人,认定都是浪漫徐志摩,那是普天下的最大误解。丝解颐说我不是没送过花,啊,那是我在手机上看到挺别致的花束,就顺手按个键的。


她却牢牢记得了。谢谢随手之便的现代科技。文章如水心情亦流至此,怎么竟自漏了个中秘密呢,那时候确是“顺手按”的。顺手按经是手机人的潜意识行为。


不送花的狡词,絮絮辩称鲜花里,天使和魔鬼并存。曾作小文,说那在外公干的A多情,为了让生日独守的贤妻感动,不动声色回国,手持一束鲜花夜半敲家门的故事。余事如何,在此就不赘了。


上天造人,也创造玫瑰,真是美好的事,所幸上天也让世间有诗。诗是情感浇灌的花冠花瓣花枝,心灵相遇,浮云缘聚,重温年轻岁月的诗朵,倒自雅不矝。


我的青春追逐,有过三首《双灯诗盏》。之一写缘分,把错写的名字放在瓶子中:“挂起的灯 / 在远洋的风暴,挂起 / 那错写的名字 / 许是藏在那具瓶子中 / 来的那点浪。之二转入现实境遇:“谋杀生活的悲伤,与 / 不愉快 / 你我呵是 / 从犯,也是 / 主谋”。之三共乘火车一趟旅程:“困了,家乡 / 远在百里外的南方了 / 满城蝴蝶扑打 / 忧郁的街容 / 你梦见雾,亮着双灯我看见 / 你是披着红外套的露珠。”


露珠最靓,因为它最幻,仿若朦胧的情感。


每个爱的朝圣者心中都有一束花,花的花瓣,诗人爱默生形容为古远的皱纹,藏着造化的巧思;而诗人为诗,字句含藏的,亦有远古的秘思,如人在眼珠子里窥見海洋。


农历乙丑年十月十七日,我给我的新娘子献上一束花,天景美得仿若夏戈画笔下的花、豬羊与天使齐飞。玫瑰,满天星。花好呀,花仍是新娘子亲手拣选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