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拜读联合早报记者蔡欣盈的专栏《平凡大明星》,例举包括港台周润发、梁朝伟、周杰伦,以及本地阿姐等众多明星艺人,在日常生活里的各种亲和随意状态,如菜市买菜,打包食物,收工后独立收拾剧本、化妆箱等,该文中点出明星艺人“可以过得很平凡,不会时时带着光环走”,可以像广大市民一样,“私下的模样,简单也可爱”。
我想人人都会同意这样的说法,只是读完觉得似乎言犹未尽,胡乱添上几句我的看法。
艺人之所以成为大众追捧的明星,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人精湛的演绎能力,包括与生俱来的形象及后天努力形成的独特气质,无论台上或荧幕里,一首好听的歌或一个生动的人物形象,完全征服满足观众的心,于是众人为了不断地达到这样的精神愉悦,便把你推至偶像地位,让你拥有了光环。
同时还有另一个因素,那就是大众对艺人私生活的陌生,正是那份“留白”,那种因不知情而产生的神秘感,更扩增了大众的想象空间。虽然有八卦杂志的娱乐消息,加上人们茶余饭后的道听途说,大家还是觉得与真实存有距离。谈得越多,明星的光环反而越强。
这两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试想假如没有好作品,谁都不认识你,大概就无所谓“简单、随兴”地混迹于人群之中,戴不戴墨镜口罩没那么重要了。
过分接近是对美的破坏
反过来,假如观众太过熟悉艺人的私人生活,日常起居甚至家庭成员间难免的摩擦争执,都巨细靡遗,那对于艺人的创作是极为不利的,艺术作品尤其是表演艺术就是基于假想上的“相信”,通过必要的手段体现出来,让观众“相信”。一旦与观众间的个人距离为零,再要建立起那种“相信”何其难也。从小到大的一名好友,至今无法接受我演的戏,他说一看到我出场,尤其是古装戏,就会出戏,总觉得“怪怪的”“太做作”,原因就是他太熟悉我了。
这两个方面还可以有个共同点,就是添加人为因素,所谓的“炒作”或“包装”。工作上可以靠宣传、团队营销等各种方法为艺人造势、塑星。私下的形象也可以靠各种自我克制或“伪装”来达到大众的需求,比如“玉女”“邻家”等等,为了符合这些人为包装,艺人无时无刻不能背离这样的形象诉求。如胆敢当众抽烟,就等于事业上的自我了断。
重点是如此呈现给大众的“私下生活状态”,其实未必是真实的,“她生活中还是那么美!又那么随和!”大概是你被骗而不自知。
新加坡和港台比起来地方更小一些,电视艺人和观众真可以说“低头不见抬头见”。有时上午去某商场做宣传,穿着鲜衣美服在保安的簇拥下登台,下午或许就会便装出现在同一地点,为日常生活忙碌。这样的状况似乎对观众和艺人双方都是“考验”,到底艺人该如何才能既不给人傲慢跋扈的印象,又能维持某种必需的隐私?观众既可以充分享受艺人的表演,为虚构的人物所感动,又可以在生活里欣赏到偶像的“非工作状态”,并不减少对他的喜爱?
身为艺人,尤其是人们喜欢的明星,演好戏是第一位的,没事少出门,当然更没必要为亲和而放下身段,过分的接近实际是对美的破坏,人们或许更难接受你的下一次创作。作为观众,看到喜爱的艺人,打个招呼彼此给予一个真诚的笑脸,也就可以了,让他(她)私下自如地像常人一样生活,距离是必需的。
明星从来不平凡,他(她)必须要保有一定的想象空间,如此才无愧于无数观众专注的目光和真诚的掌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