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想不通的时候,我就离开,去走走路。相较于徒步,我更喜欢走路,虽然这两个词在本质上差别不大。徒步显得高大上点,紧随而来的是装备、征服、计划等字眼,而朴素的“走路”,简单多了,走出去就有路了。但人们似乎总轻易被复杂所吸引,甚至擅长将简单化为复杂。“走路”在古书里,还有“逃奔之路”的意思,或许,爱走路的人其实都想要逃离奔走,离开原处和逃离自己。


在城市里走路时,我从来不戴计步器,觉得没必要给自己设立目标,如果连那么单纯的走路都需要带有功绩性,像是完成公司设定的指标和任务一样,其实我们可能也没有真正的离开。


除了在国外走路,在小小城国里,其实也有不少适合走路的地方,最近还设立了一条由海岸到海岸的36公里步行道。除了气候太热之外,其实新加坡还算是一个适合走路的地方,只是我们在冷气房里待太久了,早已经丢失了面对热带气候的耐心。


这36公里的步行道,会经过麦里芝蓄水池,我也经常到那里走路。走一圈湖,约10公里,虽然没有磅礴名山和逶迤丽水,但那层层绿意和不可一世的生命力,却是属于自己才能领略的好风景。清晨的空气真好,平静的湖面,倒影着绿林,偶有袅袅雾气徘徊,让一切显得好不真实。人在大自然里,其实也不用思考太多,就关注眼前的一切即可,湖是湖,水是水,绿林是绿林。世界太庞杂,以致我们都无法认清本质了。


走路的目的并不在于走了多久多远。走路的意义,就在于离开。离开此处,太恼人的此处总不宜久留。现代人最难以解决的困境之一,就是觉得自己羁留在此处,无法离开,而出去走走,不外是再次提醒原来此处未必永远只能是此处,由此处到他处,或许需要时间和代价,但一切似乎没想象中困难。由他处再回到此处,或许会发现原来此处也并非那么的难以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