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公三十六策中,走是上计。但倘若真的做错事了,你是否会选择孤注一掷地逃跑,逃离一切是非以及自己必须面对的任何后果与惩罚?


最近媒体连日报道,上市公司艾来得科技交给JLC Advisors律师事务所保管的3315万余元不翼而飞。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王赐安过后失联,并在5月30日于吉隆坡落网。


他的朋友在匿名受访时,对于他被捕说了这么一段话:“听到消息时,我们为他感到庆幸,因为他再也不必逃亡。在国外没证件、没信用卡,还可能被人勒索,逃亡生活不易过。像多年前卷款而逃的同行大卫拉锡,至今生死未卜。”


作为好友,一般情况下应该不会对朋友被逮捕感到开心,上述受访者的话,足以让人反思逃跑的代价。


逃跑的代价


我很庆幸自己从未需要做出这样的决定,但也不禁在想,如果真的碰上这种事,一走了之是否真是可行之计?不论是简单的撞后逃,又或者是轰动全城的大规模卷款而逃事件,我们旁观者心中总有许多疑问:是否打算要逃一辈子?如何计划下来的生活?如果是清白的为何不去抗辩?如何向家人交代?我们也会联想到选择逃跑的人是否有难言之隐,甚至生出种种阴谋论。


换作是自己要逃跑,我们总得考虑逃跑的可行性。在新加坡,警方电眼布满大街,加上全球各执法单位通力合作,又有多少人真的能通过逃跑来永远逃避问题,成功逃跑后又不会被追到天涯海角?


如果真的在犯罪后成功逃跑,又如何去面对一辈子心里的忐忑与愧疚呢?另外,如果成功逃走了,那么留下来的家人是否要承担起自己的过错?


就算成功逃跑,苟且偷生的生活又能忍耐多久?除非是携带着巨额款项离开,否则隐姓埋名的残喘生活,是否比牢狱之灾更舒适?不少潜逃国外的逃犯,多年后回国面控,在法庭上向法官求情时都会说,逃亡生活十分艰苦。由于必须经常换地方住,无法找到全职工作,只能做散工。然而,在事发的当下,他们又是否想过这就是逃跑的代价?


真的就能自由生活?


当然,这些问题都不是一般人会去设想的,或许真要走投无路,才有可能放手一搏。


在包括德国在内的一些国家,越狱不是犯法的,因为德国人认为越狱是人类追求自由的表现,所以逃跑的念头对他们来说是人性的一部分,不能额外施加惩罚。


然而,选择逃跑是否真的就能自由生活?上述的逃跑的后果与代价,已说明一切。或许人在无路可走时,本能反应主导了一切,才会做出这样一个决定。


我们当然可以对很明显犯下错误或违反法律后逃跑的人,进行强烈谴责,但如果逃跑是一种本能反应,出自于预见自由被剥夺而产生的恐惧,那么我们自己如果面对这样的情况,又是否能遏制住逃跑的冲动?


只希望我们一辈子,都不需要面对这一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