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习惯究竟是怎么养成的,我实在想不起来了。借了图书馆的书,我会立即延长归还日期。老友K一脸不解地直摇头,以你读书的速度,哪里需要多延长三个星期?我给的理由是,三个星期很快就过去了,万一我读不完,或太忙而忘了归还……
凡事都有期限吧。即使所谓的永久地契,对个人而言,亦是有个限期的——人生的大限。我不知道自己何时开始介意事物的限期。以前求学时,老师若是嘱咐我写一篇文章投给校刊,我的第一个问题不是关乎内容,字数多少,而是何时得呈交上去。工作方面,若同事请我帮忙处理一些事务,我也是先问对方,期限是什么时候。碰上同事以不疾不徐的语调漫应道,这事儿不急,你有空才照看一下,就着实令我抓狂了。于是,我只能“死缠烂打”,非得讨到一个同事自设的限期才善罢甘休。
遇到我这样的顾客,售货员可要头痛了。为母亲买保健食品,我第一个查看的就是瓶装盖印上的有效日期。即便售货员进一步解说,若每天服用,三个月就吃完了,无须担心还剩一年又几个月的有效期,我也充耳不闻。我在巡视如步兵般整齐排列在架上的保健食品后,回头还是会询问一声,有没有更长的有效期?
有些日常用品没有列出有效日期,而是注明启用后的一年半载之内,就得用完。这可增添了不少麻烦,令人费心。我若不拿马克笔写上启用的日期,就只能凭借不牢靠的记忆,留待日后一一回想思索。K有一次转发了一则报道,我这才得知,原来枕头也有保质期。据悉,长久使用过期的枕头,对健康有害。可是,枕头的包装一向来都没有注明保质期,我们要如何判断它是否已完成使命了?K认为,枕头一旦扁塌走形,睡觉时无法“高枕无忧”,就是我们应该汰旧换新的时候。但我还是万般不舍,试图延长它的寿命——“过期”的枕头可以“退而不休”,改为充当抱枕一职。
王菲《红豆》的歌词深得我心:“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我们都明了,没有什么可以天长地久。任何事情,都有结束的时候。世间尘缘,也有终了的时候。
有效期、保存期、保质期等期限,在在提醒我们,万物皆有时。白居易的《简简吟》指出:“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当我找不到一个明确的期限,不知前方的路还可以走多久,就会开始担忧,令人猝不及防的悬崖是否近在咫尺。有时候,我相信自己可以通过延期来阻挡终究还是会发生的事情。有时候,我以为只要没有泾渭分明的一条线分隔你我,我便可再祈求多一些什么,即便黄昏已近,彩云消散了。
最令人揪心的是,有时候,风景还未看透,细水兀自长流,却有一方先摊牌了:我们——就到此为止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