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之妙,妙在可以不安分守己,可以延伸其意,想象空间无边无际,可以任君解读。


例如“晒”这个字,原本的意思是指太阳很猛烈。广东话为“晒”字添增不少生动活泼的色彩,比如“用晒”“睇晒”“食晒”等等,含带“完了”的意思,也就是指用完了、看完了、吃完了。


人的本性形形色色,有口说他人,没口说自己的,大有人在。说他人爱“晒”者,人亦说之,而且本身更是“爱晒如痴”。无论吃喝玩乐,自拍合照,或者文章见报,一律“晒”之。


若以正面的角度来看,与其说这是人性的“弱点”,倒不如说是人性的“可爱”。说“可爱”这话里头,尽管带有点阿Q精神,但生活起码会过得很愉快,觉得自己过得很幸福。


喜欢动不动“晒”一“晒”,其实也得要有几分真材实料。若是没料,生活一片空白,要拿什么来“晒”?


不过,有些人天生丽质,耐晒得很,古铜色的肤色,一晒便散发耀眼的青春亮光,叫人惊艳不已。70年代的港姐郑文雅,青春肤色令人又羡又妒,征服了当时年轻且血气方刚的我。乘着一次旅游香港之时,“偷偷”带了一本她的“写真集”,“冒险”连闯新港两关。


当年的宣传称,那是港星第一本写真集。我如获至宝,到处向同道友辈“晒”的结果,写真集最后落入现代刘备之手,犹如荆州,一去不返。


我没有“晒”的“命”,向来不耐晒;天生黝黑的皮肤,越晒越黑。年事一高,更是晒得满脸乌漆麻黑的“痘痣”。唯一的好处,就是不必花时间照镜子。


为免“丑化”镜头,始终没勇气自拍,人要拍我,可闪则闪。合拍有时闪不了,但一脸尴尬之相,无法遁形,还好一旁的美女俊男,帮我转移了视线。


我怕“晒”,晨运也选择在太阳大放光芒之前。然而,常年不“晒”可又不得了,非但不环保,对健康不好,恐怕还会发霉生茧长虫,遗臭万年!


因此,该“晒”之时,不得不勉为其难,“晒”它一“晒”。等我诗兴大发之时,文思泉涌之际,盛餐欢游之余,心情大好之当儿,我必定会大晒特晒;要不然,那太对不起自己,更对不起社交媒体的一众“晒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