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凌晨都在下雨,电光雷声隐隐厮磨,昏冥中的光影闪动,仿佛天空的脂粉剥落了好几片,看久了会不禁恍然,这个世界像一出终场了却不舍落幕的旧戏。尤其高楼眼下屋瓦成排,忽明忽暗之间,路灯和霓虹迷蒙纷乱,一切皆虚皆妄,触目惊心得无从割舍,反而就有了一种亲密的感觉。
破洞的帘子被白天的阳光镂空成纱,风涌进后扬起倒像布景,原来自己也在台上。我喜欢雨天,因为总像是有什么故事即将发生,正如张爱玲说的,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轰隆隆的粉墨登场,雨点浸钻地隙土缝,到处弥漫着透凉的水气,偶有浅浅淡淡的滩迹,像是一个情节幽微的线索,谁来了,谁又走了,结局各凭心领神会。
我喜欢雨天,但是从来不喜欢带着雨伞,小时候母亲还会特别嘱咐,经常弄丢之后,懒得啰嗦再讲。性格的先天缺陷,既然无从后天弥补,就不必苦苦挣扎,是宿命则有舒逸妥当的安排,况且雨伞大概是最容易被浑然不觉而遗忘的东西。
塞在家中的橱柜抽屉和房门墙角,多年来不曾打开,真的需要派上用场时,才发现这场骤临的雨天,亦如生命中的其他雨天,自己依旧忘了带着雨伞。某些东西最深藏的真意,或许不在具体的功能和实相,而是当中的若有所失,在一次又一次的忘了带着雨伞的怨叹中,从中洞悉生命必然无所适从的一些道理?
可是,雨伞确实是适合遗忘在家里的,淋雨虽然也是雅兴,但是总觉过度矫情,像是小说电影学来的浪漫,落实后不免有点凄凉,于是我就练成了随处避雨的习惯,反正活得清爽,而且不慌不忙。在漏雨的屋檐涨水的廊道,滴滴答答听出生命的潮湿与干燥,等待也就有了意义,因为总会雨过天晴,时间被拨慢了,仿佛有什么来不及发生,或者可以重新开始。
住家楼下有猫,雨天都聚在一起睡觉,大概是为了取暖,醒来后又是互不相识的面目,不过多了一点不屑的满足。可是,这个城市的本质却是跟雨天相反的,所以大家似乎都不会忘了带伞。雨阵之间的并列移动,漂流如一座座的岛,远远看来是天降雨伞,彼此保持空洞的距离,人比猫还冷酷寂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