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记者们在采访谋杀案审讯时,对于被告上证人栏答辩总是有一份莫名的“期待”。
在审讯的“上半场”,控方会通过大量引证来勾勒杀人嫌凶的模样,包括被告的背景、犯案前的经过与犯案动机等。未轮到机会“上场”的被告则坐在犯人栏里,听着控方如何把自己定位成一个罪不可赦的恶人,没得反驳。庭室内记者们此时对被告的理解有欠立体。
控方完成举证和结案后,被告一旦被裁定表面罪名成立,审讯随之进入“下半场”。被告这时候可选择保持沉默或上证人栏答辩,说出“被告版本”的事发经过;法官也会提醒被告,若选择答辩,他就必须接受控方的盘问。换言之,证人栏不是你来乱掰瞎扯的地方,任何说辞必须经得起究问。
在证人栏展现不同个性
控方口中的被告往往都是冷血可恶的一副坏人样,但开口答辩后的被告则是形形色色,各自在证人栏上展现不同个性。
涉嫌在循环路组屋单位里勒死女护士的被告卜顺和一上证人栏,所展现的是“纯情男”形象。他谈及死者总是脸带微笑,并平静地忆述两人之间的各种甜蜜互动。他说,死者称他为“食神”,他则称对方为“香香公主”。为何有如此昵称?他说:“因为她很可爱。”
面对主控官针对为何把死者当女友的盘问,卜顺和的回答总是简短且重复,仿佛他与死者理所当然是情侣关系。例如,“她说买一杯饮料(共享)就够”“她喂我吃爆米花”“她试衣服给我看”,以及“她很关心我,我就爱上她了”。答案都很简单,犹如他喜欢上死者的理由。
相比之下,也是被控勒死女友、在林厝港丛林烧尸的破产男邱贵福则显得薄情。已婚的他不隐瞒多次出轨,对于自己的“多情”,他如此解释:“我是双子男,你要我怎样控制?”
对于和自己交往过的女死者,邱贵福在证人栏上形容她时毫不留情,坚称死者是一厢情愿,而且为人贪心、脾气不好,“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法官最后在书面判词中,斥责被告试图抹黑死者和撇清两人之间的关系。
‘我的脑袋瓜不在我身上’
不是所有被告在答辩时都是振振有词,常见的一种情况是,证人栏上的被告都显得记性不好,不是一问三不知,就是“我不记得”。为了避开答辩,误杀女室友的中国籍女子蒋玉梅甚至在庭上说:“我的脑袋瓜不在我身上”“要不律师帮我回答”。
被告们的说辞有几分真几分假?休庭后,记者们私下难免会讨论并提出自己的看法。但案件最终是交由法官综合各方证据做出裁断。
(本文作者是华文媒体集团新闻中心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