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并非专为热带鲜丽大锦蝶而来,赫塞的“诗与远方”里,翩跹蝶影无处不在。
9月23日,锡兰科伦坡,“瑰丽的花园、树木、花丛,第一只大蝴蝶”。
9月29日,海峡殖民地槟城,“……雾气腾腾的肥沃山谷热得像蒸笼……途中我第一次抓到了热带的蝴蝶,先是一只硕大的黑色的鸟翼凤蝶(不确定是不是),接着又捕到几只其他品种的蝴蝶。”
这是109年前,德国大文豪赫曼赫塞(Hermann Hesse,1877-1962)的旅途日记。
今天的文青喜欢说“诗与远方” ,很多人向往西方。百多年前对于赫曼赫塞,他的“诗与远方”就是亚洲,就是东方。
1911年6月,莱茵河畔各国艺术爱好者的一次聚会中,34岁的赫曼赫塞获悉画家朋友汉斯·斯图尔岑埃格正计划一趟印度之旅,倾慕东方文化已久的他立刻决定加入。当年9月4日从德国盖恩霍芬启程,一路远航至热气腾腾的东南亚和锡兰,12月13日返回,共三个月又一周。
对气候饮食不适应,对热带细菌免疫力不足,加上跟着有钱的画家/富商兄弟旅行,开销远超预算,赫塞无奈放弃了返程时游历印度南部的打算。但实际见证的东方经验,让他开始酝酿以佛陀为原型的《流浪者之歌》。后来他又写出《荒原狼》《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玻璃球游戏》等,194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1913年出版的“AUS INDIEN”,中文书名为《新加坡之梦》,结集了赫塞为这趟东方之旅所写的随笔、日记和诗歌。初读时深感要捕捉雨林般密集的文字信息很不容易,再次翻阅,有个细节引起好奇:旅行日记中赫塞不断写到蝴蝶和捕蝶,原来这位诗人/小说家自幼就是狂热的蝴蝶爱好者,虽然并非专为热带鲜丽大锦蝶而来,他的“诗与远方”里,翩跹蝶影无处不在。
怡保,“在闷热的茂密的灌木丛中捉了一阵子蝴蝶。”吉隆坡,“公园,很漂亮,到处都是蝴蝶。我捉了几只,然而乘坐人力车的时候我的玻璃瓶碎掉了。”苏门答腊小村佩莱昂,“第一次在原始森林中捕蝶”;“绿色的大蝴蝶,可惜没捕到。”乘蒸汽轮航行在占碑附近河上,“晚上见到一只硕大的蝴蝶,我捉了一只小的。”有时连续几天捉蝶,“整个上午都在捕蝴蝶的地方”。巨港,九点以后外出扑蝶,“受到一群猿猴的迎接。捕蝴蝶一直捕到12点。”
旅程中最美丽的锡兰康提,被狡猾的卖蝴蝶小贩跟踪(随笔《印度蝴蝶》妙趣横生);某天“捉了三小时半蝴蝶”,另一天独自去了山谷,“阳光灿烂,有许许多多大蝴蝶”;告别那日在饭店花园里“捉了将近40只蝴蝶,这是我最后一次捕捉蝴蝶,也是整个旅行中收获最大的一次。”
其实进入热带之后赫塞就不断腹泻,靠鸦片制剂止泻,同时仍不停捉蝶。他两到狮城:第一次是10月3日,从吉隆坡南下途经新加坡去占碑,逗留一天;第二次由巨港抵新,10月25日至11月6日整整待了10天,期间参观了蝴蝶博物馆,并有以下记录:10月30日,“上午走错了路,围着植物园捕蝴蝶……”,11月3日,“我上午在祖尔家附近捉蝴蝶……”
与苏门答腊及康提相比,赫塞在本地捕蝶次数不多。是城里的活动太丰富了吗?他喜欢在海滨大道散步,坐人力车兜风,穿街走巷在商业繁盛的华人区购物,到华人戏院和马来戏院看表演;受欧人之邀赴宴,在俱乐部饮酒,也参观花街柳巷,还去了柔佛赌场见到苏丹,同时仍要读书写作……书里有一首诗《新加坡华人节日之夜》,写得十分迷人。
另外读了些赫塞,才发现他的文字里经常可见蝴蝶和蝴蝶所隐喻的短暂、稍纵即逝的美。有本书就叫《蝴蝶》,赫塞在后记里写:蝴蝶“是生物演进中最华丽、最极致、最崇高的形式……蝴蝶就是那种很有创造力,却又同时不惜一死的生物……它只为爱而生,为延续生命而生,因此它披上无比炫丽的衣裳,插上比身体大上好几倍的彩翼……彩翼的颜色及造型、羽翎及绒毛无不表现出蝴蝶生命的奥秘……”;“欣赏蝴蝶时,我能从苦无诗意的生活——我的生活并非一直是诗意盎然——走入歌德的惊奇世界中,此刻的我是痴情、沉思、虔诚的……”
有人说,20世纪德国作家中找不出第二个像赫塞那样对蝴蝶情有独钟的人。眼光拉阔,还是有人可与赫塞比肩甚至超越:《洛丽塔》的作者纳博科夫,就既是大文学家,又因研究“南美洲眼灰蝶”而拥有博物学家身份。
合上《新加坡之梦》,记起去年初在槟城E&O的大堂里见过展示柜中的赫塞照片,纪念他当年的光临;不由想,赫塞在本地下榻的莱佛士酒店,捉过蝴蝶的植物园呢,是否也留有文豪的苔痕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