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恶扬善或隐善扬恶,一念之差,一字之别,善恶分明。
隐恶扬善,原本是华人的传统美德,随着时移世易,人心不古,这样的传统,早已渐行渐远。
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归纳一句便是:家丑不可外扬。换言之,自家丑事,不宜张扬,这不但关系到家门声誉,个人面子亦放不下。况且,俗语有云“坏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左邻右舍对此比手画脚,亲朋戚友窃窃私语,尤叫人难受,因此,家丑不外扬无形中已成了华人数千年来恪守不移的成规。
然而,时至今日,这些成规早被时代潮流与现代科技冲毁淘汰,而且还反其道而行。隐恶扬善在很多时候,竟然变成了“隐善扬恶”。“家丑最好外扬”的势头,趁势“盛行”。即便你不想外扬,在网民无孔不入,疯传“起底”的结果,不管是熟人或是陌生人都会凑上一脚,“免
费”替你外扬,并且到处“分享”给更多的局外人,让大家“兴高采烈”,搞得沸沸扬扬。
以往,要探听别人的家丑或恶行,并不容易。之所以会有家丑爆料,主要还是难防的“家贼”,以及向来视之为“密友”的熟人。更何况,人的本性,偏好打听或窥探他家的秘闻或丑闻;一旦逮住机会,势必丑而化之,因为他们认为,扬善总不比扬恶揭丑来得引人注目,尤其是针对名门望族以及政坛人物的“丑事”。于是,推波助澜为之宣扬者,多如扑火之灯蛾,秘闻丑闻不胫而走。
首先揭发相关秘闻丑闻者,即便没有实质的名和利,但也因为“网红”而洋洋自得。要是此秘闻影响到他家之盛衰存亡,而为“亲者痛,仇者快”,他则大可袖手不管,反正那是他家的事,只要没触犯法律,管他呢!
不过,世间之事,有弊亦有利;外扬家丑,只见其弊,实在看不出有何利。损人利己,虽然自私自利,但那是个人生存之道,见仁见智。
损人不利己,却是不可理喻,要不是心态出了问题,便是居心叵测。
或许有人认为,外扬家丑岂不正表示民主与自由已臻极峰,否则又焉能引起热议,召来众目聚焦?若以为这样便是所谓的民主与自由,那受害人为此付出的代价,未免太过沉重与悲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