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明星
香港名导周星驰被前女朋友于文凤追讨7000万港币(约1200万新元)投资获利分成的案子,最近在香港高等法院审理,几个月没露面的周星驰连续三天现身,适逢香港第四波疫情杀到,到场的记者及粉丝仍然不少,尚未开庭公众席已经爆满,庭外还另外开设公众席。有粉丝在庭外送给星爷一个李小龙模型,他也开心收下。
于文凤1998年开始出现在星爷身边,但记者们20多年来都摸不清,于文凤到底是星辉公司的职员或周星驰的女朋友?虽然两人常一起骑脚踏车几小时,从山顶骑到九龙城黄明记吃一碗鱼蛋河粉,于文凤也曾住进周星驰山顶的“天比高”豪宅,但如果不是透过法庭的公开审讯,大家仍无法确认两人的情侣关系。
1999年《喜剧之王》贺岁片的成绩赢了成龙的《玻璃樽》,电影才上映10天,周星驰就带着于文凤去日本庆功,周星驰把两人穿情侣装滑雪的照片给我独家刊登时,我还怀疑这是不是宣传招数?香港女记者们更是可怜星爷,觉得他为朱茵白了头,用终生不娶来证明一切,现在看来是想多了。
地下情维持超过10年
星爷两年就结束一段恋情的老习惯,硬是被于文凤改变了,他们的地下情维持超过10年,直到2011年才正式分手。当年周星驰用3.2亿港币从大厨黄坤手上买下“天比高”,再一分为六,建了六栋别墅,单是星爷现在住的别墅已估价10亿港币,参与投资天比高的胡姓商人日前出庭,也叫星爷付分手费,因为于文凤付出最珍贵的10年青春,但周星驰的律师强调,周星驰答应给的10%投资分红只是一句情话,没有法律依据,而周星驰直到2010年看到于文凤与创兴银行后人廖尧城逛街的报道,才知自己与她已玩完。
星爷是何等聪明的人,律师首次证实于文凤是他的女朋友,又在庭上咬定因对方劈腿才分手,但这些诋毁招数,惹来于文凤紧咬不放,爆出更多内幕。于是,星爷第一天亲自上庭就改变方针,除了称赞女友好学,也澄清于文凤对自己忠诚没有劈腿,他否认于文凤在电影和地产方面帮助自己,认为于文凤不懂电影也不懂地产,星爷只承认为了进军好莱坞学英语,吃饭时,他偶尔跟于文凤学讲一两句英文。
2011年4月因为于文凤住处装修,周星驰让她与于母暂住天比高12号,7月发现门锁被换后,于文凤哭着道歉,9月搬走,两人关系正式完结,当时两人持续数月谈判分手,后来“为友情”支付她1000万港币,是“送”不是“佣”。于文凤则在庭上解释,换锁是因为星妈曾经进屋砸烂她的东西,原来于文凤与星爷家人的关系这么僵,相信他们的复合无望了。
星爷打官司上了瘾?
周星驰自从1994年拍杜琪峰的《审死官》,似乎打官司上了瘾。周星驰想移民加拿大被拒绝,理由是他替黑社会拍戏洗黑钱,他怀疑是向华强作梗,于是打官司要求加拿大领事馆公开证据,到底是不是向华强告密,这个移民官司整整打了六年。
周星驰过后又因《少林足球》票房分成,跟寰宇公司的林小明打官司,后来又跟星辉公司另一股东打官司,跟华谊兄弟打官司,跟星女郎黄圣依打官司,官司输了,要赔黄圣依600万港币,跟另一星女郎张雨绮打官司,周星驰则赢回解约赔偿金600万港币。如今,星爷依然兴致勃勃与于文凤打官司,这个官司已纠缠很多年了,星爷刚把天比高抵押给银行套现5亿港币,前女友又追7000万港币,雪上加霜。
星爷在法庭不惜一战也能理解,但从记者角度,斤斤计较这些小钱,也太不理智。只要星爷重披战衣拍电影,数十亿人民币的票房可轻松到手。1992年,周星驰主演七部电影,其中五部囊括香港票房排行榜前五名,那年被媒体称为“周星驰年”;2016年,周星驰监制、编导的《美人鱼》以全球5.55亿美元票房成为历来最高票房的非好莱坞电影,这些好景何时能重现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