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日报新闻)为涉非礼案的青年辩护,律师进行盘问竟当庭叫受害者站起来“打量”,甚至口出狂言称若女子穿低胸、酥胸半露,或会引人犯罪,法官6页判词谴责律师言行不当,猥亵、恶意中伤!


《新明日报》昨日报道,被告许家栋(24岁,译音)被控在前年7月9日晚上10点05分,于大巴窑地铁站的地铁车厢内用前臂非礼一名22岁女郎胸部下方,他不认罪选择抗辩。


他的辩护律师黄胜意(58岁)在审讯盘问受害者时,却一度叫对方站起来,还盯看对方胸部,遭法官何旭明质问时,辩解是在看对方有多吸引人。


控方插话问律师,是否想证明只有吸引人的女子才会在地铁上被非礼时,律师回应,“要有诱惑、一定的吸引力才会让人那么做,若是老妇,你觉得会有人要非礼她吗?”


他又继续说道,“我想证明,若对方穿着低胸、酥胸半露……当然,人犯案的几率才更高。我的想法是,看她那天穿着、她的胸围等等,是否足够诱使他人去犯案。”


法官判被告坐牢五个月,并罕见地在44页判词中花了六页来批评律师在庭上的言行。


根据判词内容,法官批评律师猥亵及恶意中伤的盘问方式,在庭上是被禁止的,那些问题在司法界也是不被允许的。


法官说,律师需维持高素质的专业行为及责任感,若做不到,整个律师界形象会受损,而黄胜意很明显,远没达到本地司法界优良传统的门槛。


法官解释,黄胜意的举止让受害者再次忆起之前的经历导致对方十分伤心,即便暂停审讯,伤害已造成,而这或会让以后其他受害者,不敢对抗施暴者。


完整报道,请翻阅05.08.2016《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