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日报新闻)33岁男子当阿窿跑腿,纵火烧大门,墙上写大字报,落网后今早面控。
这起事件发生在上星期一(15日)凌晨2时15分左右,地点是马林台第54座组屋2楼的一个单位。
警方发布文告,警方在8月15日接获通报,马林台一组屋单位遭纵火,附近的墙壁也被涂鸦。经过严密调查及电眼画面,勿洛警署的警员隔天在芽笼35巷逮捕涉案33岁男嫌犯,起获三桶漆、一罐喷漆、一罐打火机液体、两个黑色脚车锁链、三支马克笔和一个手套。
警方表示,据初步调查,嫌犯相信也涉嫌在淡滨尼和巴西立泼漆、锁民宅大门和写大字报。
嫌犯今早被控上法庭。被告是昌柴苏理亚(Changchai Suriya,33岁),来自泰国。他被控在上述时间和地点,替外号“阿飞”的阿窿当跑腿,骚扰欠债人。受害人则是弗莱地(Freddy Widjaja),疑向阿窿借贷惹祸。被告面控时冷静,身穿粉色上衣,金色头发,脸上有胡渣。案件展至本月25日再过堂,被告被还押一周。
在放贷人法令下,初犯者若罪名成立,将被判坐牢不超过五年,罚款5000元至五万元、打三到六鞭。(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18.08.2016《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