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顾酒吧却不愿买酒,男顾客遭酒吧职员驱赶,双方竟爆发冲突,男顾客过后被三职员追赶围殴,头部淤伤、鼻子骨折。涉案三职员被控,其中两职员认罪,一名不认罪。
案件中的三名被告均是酒吧职员,他们是28岁的莫哈默发伊如,29岁的阿密如哈金及22岁的马国男子拉克斯。莫哈默发伊如及阿密如哈金各面对一项控状。
受害人则是33岁男子玛伊立苏黑勒。
案情显示,在今年7月6日清晨4时30分,受害人在位于沙球劳路(Circular Road)33号的酒吧Kaajjal,因光顾酒吧不愿买酒,而被拉克斯要求离开。
在酒吧外,拉克斯与受害人爆发冲突,受害人随后逃跑,朝罗弄直落(Lorong Telok)跑去,三名被告见状,拔腿直追受害人。
约1小时15分钟后,莫哈默发伊如追上被告,并拳打他的头部,导致受害人失衡跌倒,三名被告随即上前对倒在地上的受害人猛踢,过后离开。
受害人事后被送往新加坡中央医院检查并留院。
莫哈默发伊如及阿密如哈金都已认罪,唯独拉克斯坚持自己是出于防卫打人,不愿认罪。
法官在庭上表示,由于被告伤及受害人的头部,而头部是人体脆弱的其中部分,因此必须给予被告惩罚,但考虑到莫哈默发伊如及阿密如哈金及早认罪所以不会重判。
最后,莫哈默发伊如及阿密如哈金在蓄意伤人的罪名下,被判处各两个月监禁。
完整报道,请翻阅29.11.2016《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