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武吉知马购物中心的海南富商逝世后,10子女为至少6800万元资产对簿公堂,八姐妹指大哥与三妹垄断家族公司利益,要求将股份套现,但辩方称富商相信“一山不能藏二虎”,要长子掌管公司与守住家业是他的遗愿。


来自马来西亚雪兰莪州的龙学品白手起家,靠建筑业致富,是马国海南人中著名的富商。


他在1960年代末来到新加坡打拼,建造武吉知马购物中心,并添置多个房地产进行投资。他于2008年过世,享年82岁。


龙学品与妻子张翠莲育有1男9女,儿子龙生是家中长子,今年66岁,其余姐妹的年龄介于54岁至64岁。


龙学品死后留下四个家族公司,包括拥有武吉知马购物中心的一家投资公司,市值约6800万元。


张翠莲于前年7月过世,死前把家族股份全部交给龙生。


龙生与家中排行老三的龙雪影,以及龙生的四个儿子共分得50.16%的家族公司股份,另外八个姐妹则一共分得49.84%的股份。


八姐妹声称,父亲生前的意愿是让子女们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合作管理公司,但如今家族生意却被大哥与三妹垄断,她们也遭受两人欺压,无法参与公司管理。


八姐妹以此为由,今年1月入禀法院,要求大哥与三妹买过她们的股份,或把公司结业,按股份比例分钱给她们。


除了大哥与三妹,大哥的四个儿子与四个家族公司也被列为答辩人。由于三妹在今年1月过世,她的遗产代理人如今也是答辩人之一。


根据法庭文件,辩方的立场则是龙学品曾向子女们清楚说过,“一山不能藏二虎”,因此生前都由他为公司做最后决策,并且指示龙生在他过世后接替掌管公司,其他女儿则辅助龙生。


昨天,高庭对此案展开第一阶段的聆讯,决定诉辩双方与去年6月所签署的和解合同是否有效。


辩方指出,诉方在签署合同后却采取法律行动入禀法院,这么做违背了合同的原则。但诉方驳斥,双方当时并没有签署最终的和解协议书,因此诉方有权入禀法院。


案件还在续审中。


完整报道,请翻阅30.11.2016《联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