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女郎把人撞成重伤被判坐牢,想要上诉求减刑,出动议员求情说只是擦撞到对方,被法官指她想要大事化小,驳回上诉。


法官表示,对被告呈上议员求情信一事“感到有些困扰”,指信件内容“试图以不公平的方式将车祸大事化小,减低伤者伤势显著的真实性。”


被告唐伶俐(译音)于2016年9月16日晚上约9时零6分,在宏茂桥5道和8道之间的交界处进行右转时因没有专心注意路况,撞上27岁电单车骑士维卡拉门(Vikaramen A.Elangovan),导致他严重受伤入院。


被告去年被判入狱一周及吊销执照两年。


《海峡时报》报道,唐伶俐在上诉过程中提呈一封议员执笔的求情信,内容说她是意外擦撞到一名电单车骑士,导致骑士受了一些伤。


但审理此案的高庭法官施奇恩在判词中指出,这与被告所同意的案情不一致。


施奇恩说,如果这确实是被告告诉议员的事发经过,那这些说辞都具误导性。


判词内容显示,维卡拉门身上有多处骨折,在两个月内就动了12次手术,共住院69天。


被告代表律师陈文成(译音)指出,判被告罚款其实就够了,但副检察司不赞同,表示被告有极高罪责,也对受害者造成显著伤害。


施奇恩在判词中指出,以过去的这类犯下相同罪行的案件为例,有些被判罚款,有些被判监禁。


因此,他列出指导框架,希望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有一致性。


施奇恩列出了可作为依据的有三个不同罪责层级框架(适用于被告选择不认罪进行审讯时的案例)。


其中,涉及“巨大伤害及更高罪责”最严重层级交通事故假设性量刑范围(presumptive sentencing range)是超过两周监禁。


施奇恩认为,被告案件其实属于这类最严重层级。不过她有意悔改,驾车20年没出过事,而且事发后停下来帮助伤者,因此施奇恩同意原本的一周监禁判决,驳回上诉。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2月1日的《联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