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债公司惹官司!45岁维修公司老板,因不满追债公司到公司讨债时,当着职员和顾客的面前骂他是“老阿官(娘娘腔)”,入禀法庭起诉追债公司诽谤,索赔3万元。


这起民事诉讼案今早(4月30日)在国家法院开审,诉方林明伟(45岁)是一家维修公司的老板,辩方则是JMS Rogers追债公司。


根据诉方索偿书,林明伟指责追债公司的员工在2016年11月28日前往维修公司位于武吉巴督的办公室,向他追讨一笔3万8000元的债务。


追债公司员工当时在办公室内大声嚷嚷,要林明伟还钱。林明伟要求他们离开,却被对方以福建话辱骂“你是老阿官(娘娘腔)”“没欠人钱,我们怎么会来追债?”“你欠人钱却不肯还。”


根据索偿书,追债公司员工闹了30分钟,当时办公室内有超过10名员工、一名公司的生意伙伴,和一名公司的顾客,他们全都听到了追债公司职员辱骂林明伟的内容。


索偿书中也提到,追债公司的职员也在同年12月5日再度回返公司,并呆了一个小时,在办公室内外大声指责林明伟欠钱,要他还钱。公司超过10名员工,和其他在附近办公室的员工都听到这些内容。


诉方指出,追债公司的员工当众对林明伟做出了不实的指控,包括辱骂他和指责他不诚实,造成他个人名誉和公司名誉的损失,因此要求赔偿。


据悉,诉方向追债公司索取3万元的赔偿,并要求颁布庭令,禁止追债公司及其职员,再向林明伟做出任何具诽谤性的指控。


追债公司辩称:未曾用诽谤性字眼


追债公司辩称,未曾使用构成诽谤性的字眼,而就算是说过,也并不是针对公司老板,或是为了让旁人听到。


追债公司在答辩书中指出,公司是受Manifield设计顾问公司的委托,追讨一笔3万8000元的欠债。


公司承认当时职员上门追债,但否认说出诉方所称的具有诽谤性的语言。


而就算公司职员真的说出这些话,他们也只是说给林明伟听,内容并不是针对他,也并无意传达给其他人。


另外,就算这些话是针对林明伟,答辩人不同意这些话的意思也与诉方所理解的一样。


答辩人也认为,维修公司拖欠债务属实,因此指责他欠钱应该不构成诽谤。


针对答辩人的说辞,诉方反驳说追债公司职员当时大声地说出这些内容,目的就是要传达给他人,而内容的意思也清楚明了。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4月30日的《联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