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大闹老火汤档口追债惹官司,讨债公司被揭自居“法律顾问公司”,发出“律师信”向欠债人追债,公司老板被控1143项控状。
被告是52岁的陈建忠,案发时他独资经营追债公司Double Ace Associates。公司主要的商业活动是讨债服务,而其讨债员工曾涉及大闹老火汤档口追债。
被告共面对1143项抵触律师专业法令控状,指他在2013年10月14日至2015年9月7日间,398次无授权下发“律师信”给欠债者;398次误导欠债者,让他们以为公司有权发律师信;347次注明他开的是有限责任合伙公司。投诉方是新加坡律师公会。
案情显示,被告从事讨债工作约20年,是公司的负责人,当时公司有12名员工,他们都听从被告指示。一旦和客户谈好细节,被告会要求对方签署“授权信”及“订阅合约”,指客户授权公司替他们讨债。
被告讨债的过程会包括发“索偿律师信”给所有欠债人。他会上网寻找索偿信的范本,依需要而修改,或使用从律师楼发出的索偿信进行修改,再要求所有职员依据该范本发信。
信中会写出代表客户的名字,欠债数额及还钱期限。信中也注明若欠债者不还钱,可能会面对诉讼。不过,公司没有指明会把事件交给合格的律师处理,可能造成误解。被告公司的信头标明“法律顾问”,让人误以为他或公司是合格律师或律师楼。2015年6月28日,一名女欠债人收到信,以为公司是律师楼,自己将被控,因此写信给律师公会投诉。此外,公司也注明是有限责任合伙公司,但其实申请未通过。
案件展到明年1月9日下判。

6年涉多起官司
该讨债公司及员工,六年来曾涉及多起官司。
2015年1月,六名公司职员到一食阁“老火汤”摊位立牌讨债。除了拦客、抢食、砸摊,还要求老板付“追债费”。六人最后都被判监。
讨债成功抽佣30%
被告公司的其中两个客户是信贷公司Lion Credit及名为王美玲的女子。
合约显示,客户须在服务进行前付钱,也不能要求退款。客户也得负责所有可能的律师费,公司在成功索讨的数额上可获得30%佣金。(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