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保安人员骑脚踏车过斑马线时被车子撞倒,导致头颅骨折脑袋损伤,丧失记忆力与心智能力,寿命估计缩短七年。妻女代他起诉司机索赔130万余元,但司机否认驾驶疏忽,反指保安人员鲁莽冲上马路才酿成意外。


这起交通事故发生于去年5月2日晚上7点多,保安人员黄昌俊在淡滨尼12道骑脚踏车过斑马线时,被一辆从淡滨尼快速公路支路驶出来的汽车撞倒,之后重伤入院。


根据《联合晚报》所取得的索赔书,目前59岁的黄俊昌在事故发生后失去心智能力,因此由妻子和女儿代表他入禀高庭,向42岁汽车司机林国川索讨赔偿。


诉方在索赔书中列出多个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收入损失、疗养院费用和疼痛补偿等,总赔偿额为130万6106元。


这起民事诉讼上个月在高庭举行审前会议,料明年四月开审,由法官先定夺林国川是否须为车祸负起赔偿责任,再估算具体赔偿数额。


诉辩双方对车祸发生经过各执一词,诉方指林国川驾驶疏忽,没有妥善留意路况或给予任何提醒信号,也没有放慢速度或及时刹车,结果撞倒黄昌俊与他的脚踏车。


但林国川在答辩书中则称,事发时他驶出快速公路进入一条支路,要前往淡滨尼12道,而支路前方三公尺处有一个斑马线。


辩方指黄昌俊没有先停下来查看有无车辆,就直接骑着脚踏车冲上斑马线,林国川见状赶紧踩刹车器,但仍无法避免车祸发生。辩方认为,车祸是因黄俊昌的疏忽行为而导致,林国川无须负责赔偿。


车祸发生后,黄昌俊因脑部伤势而失去心智能力,并患上创伤后失忆症,同时下半身瘫痪与失去知觉,得靠轮椅代步。


根据医生的评估,黄昌俊的伤势也影响其寿命,在车祸发生后可继续活上15年,比我国一般男性的平均寿命短七年。


林国川也面对刑事提控,被控行为疏忽导致他人重伤,案件下个月在国家法院开审。若罪名成立,他可被判坐牢长达两年,或罚款高达5000元,或两者兼施。(人名译音)


未来疗养院费用 估计逾45万


保安人员遇车祸后住院七个多月,之后搬到疗养院,未来疗养院费用估计多达45万余元。


法庭文件揭露,车祸发生后,黄昌俊昏迷过去,鼻子与右耳流血,他被送往樟宜综合医院求医,病情起初相当危急,头部伤势尤其严重,包括头颅骨折和脑出血等。


医药报告指出,由于脑部受到重创,黄昌俊的记忆力受影响,无法处理信息和回忆事情。医生的分析是,黄昌俊在未来日子里,难以恢复记忆力与心智能力。


去年11月底出院的黄昌俊,之后入住疗养院,每月收费为2449元。


诉方估计,按照医生所提供的预期寿命来计算,截至黄俊昌逝世,妻女所须支付的疗养院费用多达45万5514元,这笔开销已列为索赔项目之一。


原本当保安人员为生的黄昌俊如今无法工作,一家三口每月也少了两千元收入。诉方打算就未来收入损失索讨约18万元。


妻女声称:车祸前活跃爱思考 现记不起年龄住址


妻女声称,原本活跃和爱思考的保安人员,如今变了一个人,记不起自己的年龄,甚至曾被汽车撞倒也没印象。


诉方声称,车祸发生前,黄俊昌是一名生活活跃的中年男子,喜爱出门骑脚踏车,同时也喜爱思考和善于解决问题。如今,他因伤势而无法再享受人生,也无法与人进行有逻辑的谈话。


据妻子告诉医生,黄俊昌时常出现思绪混淆的情况,搞不清楚当天的日期与时间等。


医生也观察到,黄俊昌不记得自己的年龄,无法提供准确的住家地址;当被问及交通事故时,他的记忆颠倒,以为自己当时驾驶汽车,被一辆脚踏车撞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