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越洋留学读医科,大学教授母亲要求前夫调高给女儿的生活费近一倍,女儿每年花千元买新包包的开销也计算在内。但高庭法官反而建议,上网花100元就可购得时髦与耐用的包包,并指母亲所索讨的金额过高。


根据这份本月发表的高庭判词,这对离婚男女分别是加拿大与新西兰公民,两人在新加坡的大学当教授,男方年薪50万元,女方则每年赚23万余元。


两人离婚后,法庭在2014年10月发出庭令,由男方每月支付2500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生活费,包括她的学费、医药费和音乐考试费用。


当时,14岁的女儿在国际学校读书。事隔五年,女儿已是一名19岁大学生,在澳大利亚墨尔本修读医学课程。如今,男女双方要求调整女儿的生活费,但男方要求调低,女方则要求调高。


女方的立场是,男方所支付的女儿生活费应上调至每月4800元,理由是女儿到澳洲求学后,每月开销高达6200元,前夫须支付75%。


在女方所列出的女儿开销中,包括每年一笔将近1000元的费用,以购买手提袋和钱包等。但高庭法官朱汉德认为,一名19岁少女每年花上1000元来买包包,这样的消费过高。


法官说:“有些时髦且品质不错的这类物品,以澳币100元就可在网上购得,而且应该可以用上一年。”


经计算,法官认为,女儿每个月的合理开销为4000余元,加上其他支出,法官谕令男方每年支付一笔三万5000元的生活费给女儿,其余开销由女方承担。


发600封电邮女儿只字不回 父亲流下男儿泪


发了600封电邮给女儿,女儿却只字不回,男方在庭上提到伤心事时,流下男儿泪。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长时间以来,女儿与父亲的关系不融洽,这名父亲前后发了600封电邮给女儿,都不见回应。他在庭上供证提及此事时,也难过流泪。


女方所要求的女儿生活费,包括每月一笔800元,供女儿旅游和买机票回新加坡。法官认为,既然女儿与父亲关系疏离,女儿飞来新加坡应该是为了探望母亲,那母亲应承担这方面的大部分开销,而不是要求男方支付。


男方养两头家担子重 前妻指责“咎由自取”


男方再婚得养两个家,抱怨经济担子太重,被前妻指责为“咎由自取”。但高庭法官强调,每个人都有再婚的自由。


男方声称,自己在2016年再婚后组织了新家庭,育有一名两岁女儿,现任妻子也怀了第二胎,他的经济担子越来越重。加上前妻的收入已比离婚时高,男方认为,他所应支付的女儿生活费可以下调,并且在女儿21岁时停止支付其生活费。


但女方指前夫因再婚而面临更多经济压力,那是他“咎由自取”的结果,不应影响他供养女儿的义务和责任。女方也认为,前夫必须供养女儿至24岁时,即女儿从医学院毕业为止。


法官指出,生活情况与条件出现变化,例如再婚与组织新家庭,是离婚男女向法庭申请调整生活费的理由之一。


他强调,任何人都有再婚的自由。“没有人会单单为了减低支付前配偶的生活费,而特地去再婚。因此,我们无法说男方再婚(而得面临更多经济压力)是他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