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起,将贩毒者介绍给可能购买或吸食毒品的人,或向打算吸食毒品的人提供毒品相关活动信息的人,都可面对监禁的刑罚。


滥用毒品(修正)法案今年1月在国会通过,其中一部分的修订内容将从本月(8月)起生效,内政部发文告说明新生效的内容。


根据滥用毒品法令,向他人介绍贩毒者,或向他人提供有关如何制造、吸食、进出口毒品等信息都是违法行为。初犯者可被监禁最长达十年。重犯者则会被监禁至少两年,最长监禁期可达十年。


传播或刊登任何有关如何制造、吸食、进出口毒品等信息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初犯者可被罚款,最高达1万元,或监禁不超过五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判坐牢至少一年,最长监禁期为五年。


成人若故意或随意地将毒品放置在儿童(16岁以下)能接触的范围内,以及允许或未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未成年人(21岁以下)吸食他本身所拥有的毒品,也是违例行为。初犯者可被判坐牢不超过十年。重犯者将被监禁至少两年,最长监禁期可达十年。


在目前的青年增强监管计划(Youth Enhanced Supervision,简称YES)下,青年嗜毒者必须参与辅导活动,家长也须出席,但一些家长却没有赴约。今后,中央肃毒局局长可要求青年嗜毒者的家长或监护人出席,没有合理原因缺席的家长或监护人可被提控,罚款不超过5000元,或被法庭下令出席辅导活动。


嗜毒者被关在戒毒所的最长时限也从三年延长到四年,好让有高风险的嗜毒者接受更长期的改造。


嗜毒初犯若被当局评估为低风险者,可在加强版直接监督令(Enhanced Direct Supervision Order)下接受监督,经过改造计划或出狱者也会接受肃毒局的监督。监督时长将从两年增加到五年,以确保嗜毒者获得持续的支持,更有效地摆脱毒瘾,融入社会。


最后,肃毒局局长也可凭毛发化验结果,在确定一个人嗜毒后,要求嗜毒者强制接受改造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