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超重电动踏板车在路上高速飞驰,知法犯法的37岁电动踏板车店老板被逮后,还高调接受媒体访问,分享自己曾拒绝上门要求改装电动滑板车的顾客,还告诉对方这么做会“伤及无辜”。
在马路上骑电动踏板车的被告陈云耀(37岁,译音)昨天(8月1日)被控上法庭,控状指他在今年7月6日午夜约12时10分,在往惹兰峇哈方向的林厝港路上骑电动踏板车,抵触公路交通法令。
代表陆路交通管理局的主控官庭上揭露,交警巡逻时发现陈云耀骑车速度非常快,此外他所骑的电动踏板车更重达48.28公斤,超过法定重量一倍多。
案展9月5日过堂
这名在美芝路经营“Synergy Scooters”电动踏板车店的陈云耀之后接受媒体访问,分享他曾拒绝过一对父子提出非法改装电动滑板车的要求。
陈云耀在访问中表示,当时上门的是一对父子,少年推着电动踏板车前来要求他进行改装。
“少年希望他的踏板车速度能超过本地条例规定的好几倍,而与他同行的父亲也表示会支付几千元的改装费。”
根据活跃通勤法令,个人代步工具与电动脚踏车的重量都不可超过20公斤,宽度不超过70公分,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
陈云耀说,出于好意,他当下就拒绝了这对父子,并劝说那名父亲:“让你的孩子骑这样的电动踏板车,不仅他自己会受伤,也会伤及无辜的行人。”
然而,那名父亲却坚持要求老板非法改装,还说:“如果你不做,我们会找其他人来做。”
陈云耀面对的控状最高刑罚为坐牢最长三个月,或罚款最多2000元,或两者兼施,案件展期至9月5日过堂。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9年8月2日的《联合晚报》。

